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自行监测被罚5万
2021-03-05 15:29:16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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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房山区生态环境局对北京神达木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管制类别为重点管理,许可证中规定该公司南院车间排放口废气每半年自行监测一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开展自行监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房山区生态环境局对其处五万元罚款。
排污许可制是固定污染源管理的基础和核心制度,是对排污单位进行生态环境监管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早有相关规定,新制定的《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企业应当依法持证排污,严格遵守排污许可证的各项要求。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也将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作为执法重要工作,严查无证排污和违证排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