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校舍室内环境检测不合格不得使用
2021-05-14 14:16:26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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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建局、深圳市教育局近日联合发布有关通知,进一步加强学校装修工程质量安全及周边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前要对学校校舍室内环境进行检测,环境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两部门在通知中要求,要把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摆在首要位置,高度重视学校装修工程施工阶段和使用阶段的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室内环境符合要求。
要按照《深圳市政府工程学校建筑装修材料污染控制标准》要求,从设计源头控制装修建材质量,在设计文件中对建筑材料的环保性能和防火性能提出明确要求;采购环保和防火性能指标合格的产品,按规定进行用前复检,同时加强施工过程管理;竣工验收前,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相关标准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学校校舍室内环境进行检测,并出具合格检测报告;在家具设备配置完毕后,校舍投入使用前,或在使用阶段发现室内空气质量异常时,学校或学校主管部门应再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学校校舍室内环境进行检测,并可邀请学生家长代表参与和监督检测工作;校舍室内环境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并应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通知还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边施工边教学项目的施工管控,做到“施工”和“教学”两不误。